【交大校區】因國內疫情升溫,新竹市政府已發佈準三級防疫通報,請交大校區各系所實驗室負責人應於5/19(三)填具「疫情第三級警戒-實驗場所報備運作申請表」,送系(所)、院級主管核章後,提送環安中心核備後始得運作。
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交大校區環安中心因應Covid-19疫情-列管實驗場所相關因應作為

壹、 人員彈性上班部分:以人事室公告為主。

貳、實驗場所部分:
一、第一階段(第二級防疫):
各實驗室進入人員應確實遵守校內最新防疫通報、及下列實驗室各項防疫措施。
二、 第二階段(第三級防疫):
各實驗室如有運作需求時,該實驗室負責人應填具「疫情第三級警戒-實驗場所報備運作申請表」(如附件,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zdZP_qRJ5pF0QpS7Esctv98nHQ9Hd_Td/view?usp=sharing),系所主管審核,並送院級
主管核章後,提送環安中心核備。未經報備之實驗室人員不得進入,且進入實驗室之人員應確實落實實聯制,人員須保持安全距離,因空間或人數過多未能保持安全距離,實驗場所負責人依負責規劃與實施實驗人員分流進行實驗,本中心將不定期輔導抽查。
實驗室運作,除應遵守校內最新防疫通報、及下列實驗室各項防疫措施外,應確實完成檢視實驗室各項動力設備電源、氣體鋼瓶固定並鎖緊、化學品安全存放及其他個別實驗室特殊安全注意事項等,並啟動門禁管制。
 第三階段(第四級防疫):
除實驗室確有防疫相關研究實驗需求、或其他必須性研究外,所有實驗室不得運作,如因前項相關實驗需求者,該實驗室負責人應填具「疫情第四級警戒-實驗場所核可運作申請表」(如附件,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zdZP_qRJ5pF0QpS7Esctv98nHQ9Hd_Td/view?usp=sharing),系所主管審核,並送院級主管核章後,提送環安中心備查。未經核可之實驗室人員不得進入。獲核可之必要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確實落實實聯制,人員須保持安全距離,實驗場所負責人應確保實驗人員分流進行實驗,避免同時段過多人員共同進行實驗。本中心將不定期輔導抽查。
實驗室運作,除應遵守下列實驗室各項防疫措施外,應確實完成檢視實驗室各項動力設備電源、氣體鋼瓶固定並 鎖緊、化學品安全存放及其他個別實驗室特殊安全注意事項 等,並啟動門禁管制。

實驗室各項防疫措施如下
一、 進實驗室需實聯制,確實登記人員進入及離開實驗室之時間及體溫量測體溫(如附件,相關紀錄需留存備查),相關人員需落實個人防護,全程配戴口罩。
二、 每日實驗室台面及經常接觸物品進行清 潔消毒。
三、 請宣導實驗室成員確實做好個人衛生、勤洗手。並保持 實驗室內通風良好,維持通風設備良好性能。
四、 若實驗室成員與指揮中心公告確診者有共同活動軌跡,請健康自主管理(遵循配戴口罩、監測體溫),如出現相關症狀(發燒、腹瀉、味、嗅戴上口罩前往全國指定社區採檢院所並通報校內防疫專線。
五、 請實驗室成員不參加大型聚(集)會活動,慎防群聚感染。
六、 實驗室成員如有發燒、咳嗽、呼吸急促、腹瀉、失去嗅覺、味 覺等相關症狀,應立即就醫診治或在家休息,避免外出或到校,並依程序向學校完成通報。
七、 實驗室成員如無必要與急迫性,切勿出國旅遊或出差研究,優先採取替代措施,返國後請務必通報校內防疫專線。
八、 校內防疫專線:周一到周五早上8點到下午5點請通報衛保組03-5731906,其他時間請通報軍訓室03-5712121分機 50701。